一、不接受调岗但原岗位已经没了怎么办
若原有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取消,而雇员不愿意接受新的职位安排,那么应当
首先同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其主要根据是劳动者在本企业所从事的工作时间长度,具体来说,每满一年就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月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不接受调岗被辞退如何补偿
当劳动者拒绝接受公司所实施的岗位调动时,如果因此导致其遭受到解雇,那么经济上的补偿将根据该名员工在我方公司已服务的期限来计算。
具体来说,每一年完整的劳动期,公司都需要向这名员工支付一整月的薪资作为赔偿。
而对于超过半年但未满一整年的情况,则将该时间段归入至整年进行统计。
至于未达到半年这段时间里,公司也应当按照实际天数乘以半个月的平均薪资,以此作为经济补偿金给予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接受调岗但原岗位已经没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