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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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下班路程规划的首要原则是以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准。许多单位已建立相关制度。实践中,需根据现实情况判断。例如,若住处到单位需一小时车程,且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则可将8点作为工作起点。在司法审判中,法院通常将法定工作时间内离开住所的时刻视为上班开始,返回家中则为下班结束。
工伤认定的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指什么

一、工伤认定的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指什么

上下班的路程规划上,首要遵循的原则应以所在单位所制定的上下班时间为准。如今,许多企事业单位都已相应建立了这样的制度规范。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细致入微的判断。例如,如果按照日常习惯,从住处抵达单位需耗费约一小时的车程,而单位的工作时间规定为早上9点整开始,那么便可以将每日早晨8点钟作为开始进入工作状态的有效起点。在司法审判领域,法院通常会在实际案例处理中,将法定工作时间内,从离开住所的那一刻起视为正式上班时间的开始,直至返回家中的时刻才算作下班时间的结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员工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负有举证义务。

若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则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以供审查;

如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则需提交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由于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直接影响到工伤认定的关键前提条件,因此在这之后,相应的部门才能进一步判断和确认该事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的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指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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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的工伤如何认定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2、“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上下班路上的工伤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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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工伤认定要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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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认租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租房认租就是对于已经开盘的公租房进行申请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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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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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工伤认定的条件
对于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伤害的情况多为发生交通事故,此类情形认定为工伤的为: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在上下班途中受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在规定时间上下班和路线,必须通过生产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没有自己的责任或责怪自己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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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指的是哪些?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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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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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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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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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怎么认定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2、“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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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航总局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  国家民航总局日前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乘客乘坐的航班延误了,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央视《经济信息联播》26日晚播出该消息:  很多人都关心,如果自己乘坐的航班延误了,是不是可以拿到补偿,又该拿多少补偿昨天,国家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您在座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您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国家民航总局表示,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按照民航总局的计划,今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对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航、海航、川航、南航、东航和国航等六家航空公司已经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  新闻链接:5月份航空公司航班延误率排名  有些观众向我们反映,说最近航班延误的情况又有所增加。记者今天从民航总局了解到,今年头5个月,航班延误的确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个百分点。我们来看一下,五月份国内九家航空公司航班延误率排名。  按航班延误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东航为24.46%;川航,23.62%;国航,21.76%;南航,21.63%;山东航,15.86%;深航,15.74%;厦航,14.33%;上航,13.67%;海航,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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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上下班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上下班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指的是上下班必经的路程。在实际过程当中,一般情况下将根据具体的实践活动合理的来进行判断,也就是需要是合理的,正常的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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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在工厂上班切掉两根手指!右手食指和中指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你好属于工伤事故发生后,及时治疗并保存就诊票据及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向用人单位索赔可以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基于侵权事实直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工伤赔偿标准更有利于劳动者,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有劳动合同,劳动者或近亲属可在工伤发生后1年内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另一种情况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作为受伤的劳动者如果要获得相对较高的工伤赔偿就必须要先申请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须提交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工资条等,确认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劳动者构成伤残的,劳动者可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劳动者无法认定工伤,则按照普通的人身损害主张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须结合实际情况、本人及家庭成员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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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商品房认购书指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房认购书指的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认购书
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认购书在《合同法》上视为要约合同,只要其中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认购书的内容包括:开发商、购房人或者代理人的相关情况,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房屋的价款,付款方式,房屋的交付,定金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但是在实践中,很多购房者却没有对商品房认购书给予充分的重视,对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的条款也并未放在心上,签完了认购书很快就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由此也引发了很多纠纷。所以建议各位购房者,如果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一定要给予重视,在对其中约定的条款认真阅读后再签字盖章。
房屋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认购书性质
对房屋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非的合同,因为房屋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
最新的法律观点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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