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受工伤而长期未出勤的职员,应采取何种方式终止与其的雇佣合同?众所周知,员工在身体康复之后不能借机以所谓的“工伤”作为幌子,逃避正常的工作职责,这明显违背了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因此,我们有权暂停其享有的工伤福利待遇,同时依法合规地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工伤员工在合同期内企业辞退怎么补偿
对于遭受到工伤且仍处于劳动合约有效期内的员工,倘若遭到雇主的无合法理由解雇行为,则此举无疑构成了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依据该法律的相关规定,若由于雇主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约而给员工造成损失,需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赔偿,即经由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按照每满一年付给两名月工资作为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员工在公司啥活不干,公司怎么辞退员工”,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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