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手续多久可以办好
若为双方法定自由意志之下达成协议的离婚,那么两位当事人便可以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程序,看起来只需短暂的一天或许半天左右的事件便能完成所有手续。
然而,若采取的是诉讼离婚方式,所需要的时间跨度将大相径庭,短则可能需要三个月的时间,长则可能需要一至两年,甚至更久。
此外,由于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纷争问题,即便在离婚五六年之后,仍然有不少人会选择走上法庭,展开激烈的争论和辩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手续多长时间能办好
在办理完毕登记离婚手续之后,大约需要花费30至60个工作日才能完整结束整个流程。
目前,传统的登记离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申请人(即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和结婚证书等必要材料,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于婚姻登记机构官方指定的办公区域内,当面填写一式两份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其次,婚姻登记部门的办事人员将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核,若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便会向申请人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再者,从收到离婚诉求的次日算起,30日内,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有任一方表示不愿离婚,均可撤销先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阶段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只要度过这一期限,加上之前的冷静期,期间为31日至90天不等。
接下来进入正式的审查环节——即经过冷静期并达到法定时间之后的第28至89日内,当事人双方需再次携带着所有的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如任何一方未能按时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婚姻登记部门对所有提交的文件进行最终审查,确认无误后,由婚姻登记员依照严格的工作规范进行操作,发放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手续多久可以办好”,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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