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缴公积金算连续吗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若职工个人需在二十日之内进行补缴,或者所在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补缴手续,则被视为连续缴纳。在具体操作中,需要由相关单位填写并提交《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以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单》,并加盖本单位预先留存的财务印章。随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补缴登记事宜,待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再前往银行柜台进行资金存储,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补缴公积金算连续吗?
公积金的补缴是否被视为连续缴存这要依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首先,申领人的住房公积账户需保持正常的缴存状态,且不可出现欠缴现象。
其次,若申领人在申请贷款当日在当月的20号之后,所在工作单位在上一个月并未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按时缴存,那么这种情况将被视为欠缴。
第三,作为申领者,其在提出贷款申请的过去12个月中,必须持续正常地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最后,如果所在单位有出现整体性的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且满足下述两个条件之一,则可视为正常缴存状态:
一是单位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在3个月之内(包括3个月在内);
二是从首次拖欠月份的次月开始,补缴行为在此期间之内(同样含3个月)。
然而,不符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整体逾期补缴的行为都将被视为非正常补缴。
需要指出的是,若单位一次性地补缴了超过3个月的金额,或者补缴行为从首次拖欠月份的次月开始计算超过了3个月,那么申领人在完成12个月正常连续缴费积累之后方可申请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补缴公积金算连续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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