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申请破产后,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会被视为有效。破产程序的启动并不会对原有租赁合同产生影响,无论是破产企业还是租赁者都应严格按照所签署的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倘若有任何一方违背了合同约定,便应负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以此来确保出租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非常感谢您对本问题的关注!关于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现做以下简要介绍:
首先是支付破产费用,其中包含了破产案件中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开支、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及聘用员工所需费用等。
其次,对于共益债务部分,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优先清偿:
(1)由于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尚未完成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由于债务人财产受到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由债务人不当获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了债务人能够持续经营需要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慎对他人造成伤害所引发的债务;
(6)因债务人财产对他人造成伤害所衍生的债务。
接下来,将支付破产人应付但尚未缴纳的除前述项目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欠下的税款。
最后但并非最为次要的,便是集中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以上各点内容,仅供参考。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破产后原租赁合同有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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