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骗贷
贷款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为行为人意图非法获取他人巨额财富,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使得与其进行金融交易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陷入误解或持续误解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金融机构会自动向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大量贷款。此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信用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什么是骗贷罪
贷款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指的是从非法途径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财务上的损害或者存在着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
此罪名所侵犯的对象是双重的,既包括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于贷款的所有权,同时也侵害了我国现行的金融管理制度。
其中,"贷款"被定义为“作为借款方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的并且按照预定的利率和期限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货币资金”。
从客观方面来看,贷款诈骗罪表现为“运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法,来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并且数目巨大”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主体的范围是广泛的,所有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分子;
然而,个体经营单位无法成为这种犯罪的主体。
至于犯罪的主观因素,主要是来源于恶意的心理意图,以及贪图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是骗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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