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经济裁员时哪些人员不能裁
在实施经济性裁员过程中,下列员工将不予列入裁员名单:
处在怀孕、生育以及哺乳阶段的女性职员;
在当前用人单位已连续服务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五年或更少时间的劳动者;
在本公司内部患有职业病或者由于工伤导致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收取保险金、风险抵押金等吗
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约的过程中,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务款项。
当有关单位在进行人员招聘时,如若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将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在经济裁员时哪些人员不能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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