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
在遭遇医疗事故的情境下,倘若患者察觉或者质疑医疗机构及相关医护人员在治疗过程中的不当操作,进而导致身体遭受损害,此时,患者有权通过以下三个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患者可选择与涉事医疗机构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纷争;
其次,若双方达成协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双方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而患者又坚信手头病例证明有必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那么第一种情况下,患者和医疗机构可以共同向当地市级医学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而第二种情况下,患者则可以单独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遇到医疗事故如何处理办法
一、和解(协商解决)当医疗纠纷发生之际,我们建议患者与医院都应秉持着平等自由、自愿的原则,在充分交流、深入探讨的基础之上,谈判达成和解协议。
同时,这一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将被公正地予以认定。
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参与)若已经明确其为医疗事故,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受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实施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尊重当事人双方的自愿原则是十分重要的,且应当依据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计算赔偿金额;
若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了共识,则应完成制作调解书的工作,以确保所有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但若调解未能成功或达成协议之后,其中一方反悔,那么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对此事进行调解。
三、诉讼(采取法律途径)诉讼并不一定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唯一方式,尤其是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考虑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对于医疗事故鉴定,将由医学会负责评估,而医疗过错鉴定则由司法鉴定中心承担。
然而,请注意,进行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至于举证责任方面,首先患者应对其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以及所带来的损害后果进行举证,其次医院应当证明他们的医疗行为本身不存在任何过错,也应提供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的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医疗纠纷所涉及的案由主要可分为三大部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实践中,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和需要,选择适合的案由进行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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