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的申请人写谁
若需认定工伤事宜的为单位当事人,则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格时,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应选择“劳动关系”之项进行填充;
相反地,当工伤认定申请人为个人而非单位时,该项内容莫过于填写的便是“本人”二字了。
在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中,包罗万象的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便是关于工伤职工本身的基本信息:
详细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明号码、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具体从事的工作岗位、何时开始参与工作、首次申请工伤的日期、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等重要资讯;
其次,记录了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全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所提出的相关意见等等;
第三,则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所提交材料的严格审核结果及是否予以受理的明确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原因等基础信息,其次是能够客观反映劳动关系(其中也包含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明资料,最后则是由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准确证明员工受到损害的等级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以之为依据进行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申请表的申请人写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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