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是怎样的
严重危害就诊者的生命健康,这主要包括对就诊者严重造成伤残、重伤乃至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令就诊者中度或以上的伤残,器官组织受损引发严重功能障碍的情况,以及其他对就诊者身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后果。
从事此类行为的医务工作者,一般会被认定为犯有医疗事故罪;
然而,若是虽然未导致极其严重的损害,但却使三名及以上的就诊者轻度伤残,从而引发一般功能障碍的情况,同样可以被视为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属于重伤吗
若对患者健康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应当将其视为触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重伤。
对于由非法行医行为所引发的伤害后果,只需将其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进行比照分析,倘若能被认定为达到三级(除非造成病人死亡)或更高等级的医疗事故标准,那么就可以认为该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状况。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是怎样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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