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电梯坏了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高层建筑内所配备的电梯均由具备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保公司负责维护检修。
作为物业管理方,他们负有向维保人员及时通报并配合维修的职责。
若物业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梯平稳运行,给广大业主带来不便,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
其次,也可前往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进行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电梯被视为特种设备,属于公共财产,任何人均有权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者代为管理,而受托者需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住宅小区中,电梯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则负责日常管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电梯与广大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其使用安全性始终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
电梯的安装、改造以及修理等工作必须由原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具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且原制造商应对电梯的整体安全性能负责。
同样地,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亦须对其所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小区电梯坏了费用由什么承担
在我们的小区中,电梯若不幸损坏,此项支出应由各位尊贵的业主们共同承担。
众所周知,电梯乃业主权益范围内的公共设施与器具,归属于全体业主拥有或支配。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所有电梯皆须交由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定期予以检查、保养以及维护,确保电梯运行良好,并能迅速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问题,以确保电梯正常运作。
然而,在遇到极个别情况,如电梯出现零部件磨损或严重损坏时,所需支付的高额修理费用便需由各位尊敬的业主朋友们承担。
实际上,当出现大规模费金支出需求时,我们业主委员会可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之原则,申请启用住宅维修基金,用于开展电梯的大规模修复或改善工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区电梯坏了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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