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资金可以追回吗
通常情况下,父母为其子女购置房产后并无法将其收回。
这是因为父母仅享有的是债权而非物权,唯独在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义之下时例外;
倘若房屋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父母则有权向该子女索取债权请求;
然而,若房屋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两人名下,那么此房产即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此时父母一般难以将房产完全收回,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双方名字怎么分割
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后,如果选择将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姓名列入房产证之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物权的归属应当以登记事项为准。
因此,该房产应被理解为是男女方共同接受的赠与,这一资产也就因此而转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现代民法典的通行原则,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这一房产的权利。
此外,以下述五种情形产生的收入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一)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创造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四)遗产或受赠财产,但受限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仅归属于某一方的部分;
(五)其他需归夫妻双方共有的合法财产。
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资金可以追回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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