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能否添加子女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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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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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能否填写儿童姓名需视情况而定。若儿童已成年,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则可在确权登记时填写其姓名;若儿童未满法定年龄,则不能单独确权,需先由户主确权。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子女可享有受让权。
农村房屋确权能否添加子女

一、农村房屋确权能否添加子女

关于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能否填写儿童姓名的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若该儿童已经成年,则在法律层面上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确权登记时允许将其姓名填写在权利证书中。

2.然而,对于未满法定年龄的儿童而言,因其尚无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进行确权登记。

在此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应当首先由本人(即户主)进行确权,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才能够享有“受让”的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农村房屋确权确错了咋办

在遇到农村房产的确权出现误判时,其纠正流程可作如下陈述:

首先,房主应前往相应的房屋确权办理中心申请进行纠错调整;

其次,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需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确权失误的论点;

再者,当地确权中心核实无问题之后,将会着手进行修改工作,纠正完毕后,还需要重新制备确权证明文件;

最后,房主便可以领取全新的房屋确权证明,原有的将被要求回收。

房屋确权作为保障每一位业主依法对自身拥有的房产享有权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置等多种权益的手段,同时也为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价值评估、抵押贷款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涉及产权与产籍管理等诸多环节提供了必要且权威的法律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房屋确权能否添加子女”,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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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房屋确权是指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等其他权利,而确权就是对这些权利的所有人进行确定。
1、现宅基地处于养殖园区有老宅基地证的情况如何处理
对在养殖园区已有宅基地证的,调查核实后按原宅基地权属、面积确权登记,但已将养殖业用地用途改变为宅基地,且无宅基地证已进行居住的,如符合宅基地使用批准条件的(本村农业户、一户一宗),先进行权属调查,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将该养殖用地批转为宅基地后,方可登记发证(闲置的除外)。
2、原使用权证书土地权利人、证书编号、证书面积与国土局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调查核实后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予以更正。
3、外来人员在本村购买或迁移至本村的情况
先将户口迁入本村后,属于本村农业户的,按审批登记程序办理,否则不予确权登记。
4、原宅基地统一拆迁后修建小康楼如何确权
原宅基地证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实测总土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发证面积分摊后,不得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5、村集体统一为村民建设的多层住宅小区,多层如何分摊,如何制作宗地图
用小区总土地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求出每户分摊系数,乘以每户建筑面积,确定每户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无法分户制作宗地图,土地证记事栏注明共用宗地,不附宗地图。
6、本村村民跨队修建房屋的如何填写登记信息
确权时以其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住址为准。举例:1队的人在2队的地盘修住宅,确权其宅基地时按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住址信息编写宗地号。
7、国家相关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导致拆迁的居民的情况
属于旧房屋拆除后又新建房屋(位置调整),但旧房有原宅基地使用证的,将原使用权证收回并注销,经村、乡(镇)、国土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确权。
8、只有宅基地证,但无住房或房屋已倒塌、灭失的怎样处理
不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同时收回并注销过去已发的原宅基地证。
9、对失踪或丧偶人员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或丧偶证明,原则按继承顺序先由第一继承提出变更或补证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同意,所在村委会、镇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受理。
10、对近年来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其他情况未经审批建设的宅基地如何补办审批和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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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确权?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合理的利用农村土地,实施了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其中包括承包土地的确权、宅基地确权等。而其中宅基地确权后只有村集体经济成员才有资格使用,宅基地将会按照“一户一宅”规定使用。有多余的宅基地的不予确权。这对农民们来说十分重要。所以农民朋友们一定要重视。
二、宅基地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流程:
(1)申报:宅基地确权首先是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人,需提交以户为单元填写的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登记实际相关情况,还需要收集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指界,如不能参加需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资料提交后需等国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核:等公告期满后,如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没有异议,将会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等。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进行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
(6)颁发土地证: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等待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宅基地确权户主怎么认定?宅基地确权就是相当于为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颁发像城里一样的《不动产登记证》,促使农户拥有诸如转让、抵押、继承等宅基地权益。所以户主登记十分重要,不然你将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益。宅基地确权发证时,先确定户主,才能确定其他的“共有人”。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在宅基地确权时,户主认定需填写最初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的那个人。如果现实情况中,签字的那个人已经去世或者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这时候可以推举符合要求的家庭成员来做户主。总的来说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证书上户主登记只需要是家庭成员即可。
四、宅基地确权除了户主外,还可以登记哪些人?宅基地确权不动产证书上,除了户主一栏外,还有一栏是“共有人”。因为在农村是一户为单位,在确权政策实施前国家就考虑到写名字的问题,为了农民们的利益国家对于“共有人”的确定是放得很宽的。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纠纷。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主要是让农民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权益整个家庭都可共享。不动产证书上“共有人”登记:只要是在户口上的成员,并且在一起住,就都能填写。
五、宅基地确权后继承权归谁?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财产是农民朋友辛辛苦苦赚钱建造的,是农民们唯一的固定财产,只要确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所以继承权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人继承。
六、宅基地确权登记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包括哪些
1.外嫁女:宅基地确权登记外嫁女只能登记在一方,也就是说如果在娘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为确权共有人,但是只能选择一方来登记。
2.新生儿:新生儿一般都没有分到土地,但是也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最新政策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农民朋友们有所帮助。在小编看来宅基地不仅是农民们的栖息地还是唯一的固定财产,所以农民们一定要对自家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上心,宅基地确权工作一旦没有按时完成,很可能会导致农民朋友们“无处可去”、“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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