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遛狗不牵绳把狗打死犯法吗
若在符合正当防卫原则之范畴内处置未有拴系牵引绳之犬类,则此类举措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倘若自身所处环境之中并未遭受任何实际性危险,那么便无法以打死无牵引绳之犬类的方式来实现所谓的“正当防卫”,此举实质上已然不再属于合理防卫的范畴,转而成为蓄意的人身伤害行为;
同时,原本可能成为受害者的个体也因此转变为施害者的角色。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遛狗不牵绳属于哪些违法行为
自实施新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已进入了执行阶段,在此重要时间节点里,公民若未能按照规定为其宠物狗佩戴犬牌以及使用拴犬绳牵引进行户外活动,将会被视作违法行为。
《动物防疫法规》明确指出,任何饲养员在携带宠物狗出门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且必须使用适当的道具如拴犬绳等手段来控制犬只的行踪,以杜绝犬只攻击他人或引发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遛狗不牵绳把狗打死犯法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