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支付首付款项及婚后共担贷款之房屋,共同偿还的部分理应被视为双方共有财产。
然而,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下,若房产登记仅为其中一方姓名,当夫妻双方均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时,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将房屋判归登记方所有,然后再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一方付了全部的房款,婚后才取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双方结婚前的某个阶段,若其中一方已经支付了房屋全部款项,那么这栋房产便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双方婚姻关系确立之后,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了夫妻双方的姓名,那么这个房产就将作为夫妻间的共有资产来对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可被认定为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
(1)婚前所拥有的任何财产;
(2)因为遭受身体伤害而得到的补偿或是赔偿金;
(4)专供某一方使用的生活必需品;
以及(5)其他应当被认定为仅归属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