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集体所有土地仅能经由征地之途径转变为国有性质。
在此过程中,国家层面出于公共利益或经济增长等紧急需求,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在完成回收工作后将其提升至公有制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二、集体土地如何变更国有土地
关于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所需支付的金额并无明确的规定,这需要双方进行深入的商讨后方可做出最终的决策。
同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被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它是指政府通过出让土地等方式,重新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获取的全部土地价款,其中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等多项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集体土地如何转为国有土地”,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