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离婚有哪些保障
当涉及到离婚之时,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措施主要涵盖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住房问题的妥善安排,同时还包括离婚期间对其经济上的援助以及离婚之后对他们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等多个领域。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事项,必须充分考虑并妥善照顾残疾人的权益。
无论面临的离婚对象是身体健康者还是同样身为残疾人,夫妻间关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决定都遵循一般的双方协商规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在涉及到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案例中,人民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给予适当的倾斜;
而在双方都是残疾人的情况下,则更要注重对残疾程度较重或者条件相对较差的一方进行特殊关照和保障。
其次,在处理住房问题时,残疾人一方享有优先权。
这其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双方共有房产的情况下,残疾人一方可主张获得更多份额;
第二,在双方共同租赁房屋的情况下,残疾人一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若残疾人在婚后居住于非残疾人一方的住所,并且因为离婚导致无房可居,那么非残疾人一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最后,在离婚过程中,对于生活较为困苦的残疾人一方,应当给予必要的经济援助。
此外,在确定残疾夫妻的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时,也需要充分尊重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残疾人离婚怎么办理
对于残疾人士与健全人而言,选择依照常规的离婚流程来处理这段婚姻关系,无论是通过协商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实现,还是借助法律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若选择议定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去往与其中一方的经常居住地相匹配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签订相关手续;
而若是通过法律程序面临离婚问题,那么需向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面对此类离婚事务时,中国内地公民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户籍、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2)原有的结婚证书;
(3)以及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三项必要的文件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残疾人离婚有哪些保障”,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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