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受到相应治安处罚的人员,原则上并不会面临逮捕以及关押的情况。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则应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并将其羁押于看守所内。
然而,受到治安处罚并不属于法定必须逮捕和关押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限是怎么限制的
关于取保候审的时长限制,法律规定最长时间为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与审理工作不得间断进行。
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应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达上限,必须立即解除相关措施。
对于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务必即时通知到案犯及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期间犯治安案件是否会被收押”,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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