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6岁跑外会不会违法
针对未成年人离家出走这一情况,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未成年人在这种行为中并未触犯法律法规,然而,从他们离家出走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后,其主要负责监护监管的成年人可能涉嫌违反相关的法令规定。
倘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施以虐待、殴打甚至以冷暴力等极端的方式对待儿童,从而促使未成年人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最终选择离家出走,那么此类监护人便无疑是严重地违法违规。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讨论的仅仅是那些非正常且不合理的教育管理手段,而并非正常适度的管教。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未满16岁是否负刑事责任
关于未满十六岁者能否承担刑事责任这一问题,具体情况要视其触犯了何种罪行而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个体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年龄介于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倘若其所作所为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走私贩运毒品、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质等重罪,那么也同样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却仍未达到十八周岁的青少年来说,他们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理应得到适当的宽宥与从轻惩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满16岁跑外会不会违法”,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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