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连续性的盗窃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多次盗窃”的情形。
首先,从概念层面来阐述这个问题,所谓的“多次盗窃”,是指盗窃行为发生次数超过三次,这是对多次盗窃行为的一种概括和总结,然而,并不是每一次的盗窃行为都必须要达到既遂的状态才能够被认定为多次盗窃。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第三条规定可以得知,判断在同一犯罪意图支配下连续进行的多次犯罪行为是否应当被视为一次犯罪的关键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实施盗窃的时间上需要保持连续性;
第二,在盗窃的地点上需要保持相对的同一性;
第三,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需要保持相对的一次性。
因此,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够将其认定为一次犯罪。
否则,就应该被认定为多次盗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二、连续盗窃属于多次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频繁进行盗窃活动有可能被判定为“多次盗窃”。
首先,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所谓的“多次盗窃”就是指参与三次或者更多次数的盗窃行为的总和,然而,并不是说每一次盗窃行动都必须达到犯罪既遂的程度才算是符合标准。
然后,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明确规定,要判断在同一犯罪意图支配下连续实施的多次犯罪行为是否可以视为一次犯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这些盗窃行为在时间上必须保持连贯性;
第二,这些盗窃行为在空间上必须具有相对的同一性;
第三,这些盗窃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具有相对的一次性。
因此,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我们才能将其认定为一次犯罪。
否则的话,就应该将其判定为多次盗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
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连续盗窃属于多次盗窃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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