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最多承担几年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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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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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担保人的债务责任最长期限通常为两年。担保期限可分为三种:明确约定、未达成共识或协议、约定不明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这意味着,在超过此期限后,担保人可能不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担保人最多承担几年责任

一、担保人最多承担几年责任

作为担保人,其所承受的法律责任有着最长不超过两年的期限。

通常来说,担保期限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类是对于担保期限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其次是没有就担保期限达成任何共识或者协议;

最后一类则是虽然针对担保期限有过相关的约定,但是并未能对此做出清晰而具体的说明。

在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设定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担保人最多承担多久责任

担保合同中,担保人需依照双方约定承担相应义务,若未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那么担保人最长可承担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内的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担保人最多承担几年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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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在产权调换的条件下,按照非住宅房拆迁货币补偿单价的4. 5%按月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对非住宅房屋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营业用房,是指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直接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屋,包括金融、娱乐、餐饮、服务等类型的房屋。非营业用房,是指除营业用房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房屋,包括工厂、战场码头、仓库堆栈、办公、学校、医院、福利院、公共设施用房等。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的,属于营业用房的,拆迁实拖单位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5 %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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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征收房屋出租给他人,房屋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则停产停业损失实际上是房屋承租人的损失。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给予房屋被征收人,按照条例规定,房屋被征收人是指房屋所有权人。由此来看,该规定似有不妥之处,如何解决尚需立法上进一步明确或者司法上予以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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