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必须是本人侵占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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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构成此罪需满足三点:一、犯罪主体利用职务便利,包括直接和间接与职务相关的有利条件;二、涉及侵占本单位财物,包括各类物权、无形资产权、债权等;三、犯罪数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否则不构成此罪。
职务侵占罪必须是本人侵占吗

一、职务侵占罪必须是本人侵占吗

犯罪构成要件必须满足以下三点: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

所谓“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使本人职责范围内以及与其职务相关联的各种有利条件。

而“职务”是指当事人在工作中所担任的职务,涵盖了他所应有的权利;

“便利条件”,则是指虽然并非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是却借助于自身的职权或地位所带来的便利条件,或者通过他人之手来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其次,犯罪行为必须涉及到侵占行为。

这里所说的“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所占有和控制的所有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或者虽然未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但实际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各类物权、无形资产权以及债权等。

最后,犯罪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

如果仅仅存在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就无法构成此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也要罚款吗

在职务侵占罪的案例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要求缴纳罚金,但刑事责任却是必须承担的。

根据法规的规定,如果个人因职务侵占罪而导致财物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他将面临以下三种不同的刑罚和罚金。

具体而言,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涉及款项数量达到较大者,可能需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处罚;

若涉及的金额属于巨大范畴,则可能需要接受三年以上、长达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并且还需上缴罚金;

若涉及的财物价值特别庞大的话,那么涉案人将有可能受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不可避免的是罚金的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侵占罪必须是本人侵占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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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2、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3、行为已经实施了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4、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犯;
5、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行为人的行为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
二、如何认定拒不归还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拒不退还应以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为标准。理由如下:

一,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已明文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就是说本罪(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行为人在被害人向前已经将占有的财物退还给了被害人,则危害状态消失,被害人的权利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已变得不必要。第
二,中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了自诉人,则可结束诉讼程序,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三,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可以撤销,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侵占罪既遂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拒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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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占罪既遂需满足的条件按照我国《刑法》理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行为,齐备了该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为犯罪既遂。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既遂具备了下列条件:
1、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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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认定拒不归还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拒不退还应以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为标准。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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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了自诉人,则可结束诉讼程序,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三,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可以撤销,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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