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工资标准的事项,则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可共同寻求重新商议这一解决途径;
若协商无果,则应按照集体合同之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如仍然缺乏集体合同,则应对劳动者进行同工同酬的公平待遇安排。
劳动合同的签订须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达成共识,且需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能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当劳动者违反了有关服务期规定的时候,他们有义务按照当初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此处提到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相关支出的总额。
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要求支付的违约金额,也不得超过在服务期内,劳动者还未完成的那部分服务期所需要分摊的培训费用的总和。
2.对于那些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来说,他们也可能面临着设定违约金的情况。
然而,关于具体设定多少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进行限制,这需要当事人之间事先就此事宜达成明确的约定。
只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注意不能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资的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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