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判某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下列四种情况通常被视为犯罪共犯:
首先,提供实质性协助、便利于他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其次,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共同作为参与者;
再者,为促进或加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而做出贡献;
最后,积极掩盖、隐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中的相关事实。
对于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对于已经实施完毕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标准:
此种罪行一旦被定为既遂状态,犯罪分子将面临一般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而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刑法认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两种情况,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会受到罚金的经济制裁;
最后,倘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罪犯面临的最高刑期可高达十年以上,还需承受并处罚金的附加刑责。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有效的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纳社会大众的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而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与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认定有何标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