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冒犯他人尊严或采用恶意言辞毫无根据地诋毁他人名声的,将被处以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或最低款额为500元的罚款;
而当这种过分之举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时,则需遭受5天至10天的行政拘留惩罚,同时还需支付最低500元的罚款。
在判断是否构成较重的情节时,通常会从其利用的手段、针对的行为对象、实施的频次以及可能引发的后果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考察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是
1、传唤措施。
若涉及到违反了相关治安管理原则,公安机关采用《传唤证》作为必要的合法手段进行传唤讯问。
2、听证会机制。
对于针对个人的罚款数额超过人民币2000元;
而针对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罚款则超过人民币10000元;
以及采取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等严厉处罚行为时,在实际施法之前,必须先告知被处罚者有权提出听证请求的法定权益;
当被处罚者申请听证时,公安机关是必须负责组织并开展听证活动。
3、事先通知原则。
在做出实际处罚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该先行告知被处罚者做出这些决定的客观事实依据、具体原因以及法律规范依据,同时让他们了解自己在该过程中所具备的各种法定权益。
4、明确裁定流程。
裁决必须按照《裁决书》所规定的格式进行详细记录和填写,而且裁决书要立即向被处罚者公布宣读。
5、执行结果追踪。
完成所有步骤手续之后,最终的执行效果必须得到严格跟踪和确认,确保被处罚者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履行法律义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侮辱他人怎么处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