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
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医疗耗费为准,但是不包含由于整形以及康复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误工费用:
以受害者工作单位实际扣除的金额为上限,并且不得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用:
是指依据医疗需求而实际发生的护理人员费用,其上限不应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
(4)交通费用:
应当以必要且实际发生的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贴:
应当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进行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用:
应当依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7)丧葬费用:
应当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进行计算。
2、关于财产损害方面的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例如修理费用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有什么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请求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即由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损害时,侵权方应向被害人赔付治疗及康复所需的各项合理资金用于诸如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方面,同时还要承担因此给受害人带来的收入损失补偿。
其次,若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残疾,侵权方还需负担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额外支出。
最后,如果被害人不幸离世,人权受损方还有权要求侵权者对丧葬费等相关费用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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