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房产如一方去世应该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其配偶有权从夫妻共有的财产之中分割出属于逝者的那份遗产份额。
具体的做法如下:
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等分割,其中的一半份额归属仍然健在的配偶所有;
随后,再将剩下的另一半份额认定为逝者的遗产,并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然而,如果夫妻之间事先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协议,那么这一规定并不适用。
所谓“另有约定”,即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有财产,在某一方或双方去世后如何处置的问题上,事先达成了明确的共识。
在此情况下,便应依照先前的约定来分配遗产,而无需受制于上述法律条款的限制。
举例来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在一方离世之后,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都归另一方所有,或者由另一方获得大部分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余部分则由各继承人按比例继承。
这些约定都是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为了准确地从夫妻共有的财产中析出一方的遗产份额,我们还需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加以区分。
关于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房产孩子是否有份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而非其未成年子女。
当父母面临离婚事件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时,他们应以互谅互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皆无法参与到这一场涉及他们父母的财产权利处分之中。
另外,非经法定程序,父母在离婚过程中不可以擅自处理子女名下的财产。
有鉴于此,即使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所属财产,父母也无权在二人离婚时将之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房产如一方去世应该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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