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终止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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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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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正常情况下,可通过和解、保证书、执行责任人等方式解决问题。但以下情况,法院会中止执行:(1)申请人同意延期;(2)案外人提出合理反对意见;(3)自然人死亡需继承人处理;(4)法人或组织终止活动,未找到承接者;(5)其他特殊情况。原因消除后,恢复执行。
怎么终止执行

一、怎么终止执行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提交执行保证书以及产生执行责任人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程序:

(1)申请人明确表示可以延长执行期限;

(2)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出具有真实且充分理由的反对意见;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需要等待继承相关权益或承担相应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活动,尚未找到权利义务的承接者;

(5)人民法院认为应该中止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况。

当上述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之后,将恢复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怎么终止和解散企业法人

1.依据相关法规,对于申请终止的企业法人,应当依法向所属地区的登记管理机关递交注销申请手续,并且提交相应的公告材料,从而完成该企业主体的法定注销程序。

2.若是所涉企业法人处于解散状态,则应依照法律规定,设立专业清算机构,专门处理企业解散后产生的各项遗留事宜以及清算事项。

而在企业法人遭遇撤销或面临破产之际,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当地人民法院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管理机构及人员共同组建清算组织,负责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终止执行”,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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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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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之后,法院一般不再主动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义务留给了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见《民诉法解释》第519条第2款)。也就是说,终结执行的裁定做出之后,除非申请执行人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再次申请,执行法院一般不会再次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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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表示刻意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法院认为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裁定作出后,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见《民诉法》第256条第2款。
由此可见,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仅仅两字之差,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中止执行裁定作出后,待中止的情形消失,执行法院应当主动恢复执行;在终结执行裁定作出后,在被执行人没有申请恢复执行程序之前,执行法院不会主动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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