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
1、关于公司未经合法清算便被注销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解散之后,须依法完成清算程序后方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若公司未经适当清算而擅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对其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出追索要求,以保障自身权益。
2、针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问题。
如果公司在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时,同时也没有完整的财务账目或者拒绝提供财务账目,那么公司股东有可能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这无疑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股东在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就将股权转让出去,且受让方对此知情或者应该知晓,那么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受让方也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此类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给予充分支持。
《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如何办
股东对公司财产的不当占用,无疑是对公司资产的侵犯。
在此情况下,公司绝对拥有权指令该股东将其不当接受的资金归还公司,但若此时该股东不愿配合,让我们不得不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提起诉讼。
当涉及到此类事件时,若我们发现该名股东是我们公司的雇员,那么这有可能涉及到职务侵占罪。
对于这类事件,我们向您提供以下法律建议供您参考: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了解职务侵占罪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系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其职务权限内,未经授权擅自占用单位财产,并将其占为已有,且这种行为导致了相当大金额的损失。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其一,该罪的侵害对象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其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光明正大地侵占公司财产;
其三,需要注意的是,该罪行的实施者并非全部都由普通员工担任,也包括那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等;
最后,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意识上是蓄意而为,且可推断其意图非法占有公司财产。
一旦触犯职务侵占罪,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首先,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不同,该罪大致分为三个档次的量刑标准:
第一档,涉案金额相对较大,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并且交付罚金;
第二档,涉案金额更加巨额,将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样需付出相应的罚金;
第三档,涉案金额超乎想象的巨大,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高昂的罚金。
我们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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