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需要多久结算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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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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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离职后,其当月工资将在一个月内发放。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终止后,雇主需按约定支付工资。支付日期需双方商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按周、日、小时计薪的员工,可按实际情况支付。
辞职需要多久结算工资

一、辞职需要多久结算工资

本机构员工在正式离职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将获得其当月工资的发放。

具体到工作流程中,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一旦雇主和员工签署并生效了合法且有效的劳动合同,那么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双方终止了此项劳动合同,作为雇主就有义务依照约定的数额,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

2.工资的支付时间必须是由雇主和员工共同商定的日期,不得随意更改。

3.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工资的支付时间也应相应地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进行。

4.工资的支付频率至少为每月一次,对于实行每周、每日、每小时工资制度的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每周、每日、每小时的方式进行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辞职需要原单位办理哪些手续

辞去原职须得已向原用人单位申请并签订离职协议,其中涉及到进行人事档案及离职证明的开具,并进一步完成社保相关手续的转接事宜;

在离开原职位的过程中,前任用人单位应当将应支付给员工的薪资租金等结算完毕,而离职人员亦有义务做好各项工作交接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辞职需要多久结算工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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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正常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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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待岗多久能辞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待岗多久能辞退问题解答如下, 待岗6个月可以辞退。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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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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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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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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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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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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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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