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保密协议离职有补偿吗
1、在员工正常离职之后,如若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且相应的补偿金得以发放的话,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履行相关的保密责任。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补偿金,此时劳动者便无需再承担任何形式的保密义务。对于负有保密职责的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可以在他们签署的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之中设定竞业限制条款。
2、对于那些违反保密约定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必须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即便如此,仍需承担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有权继续要求这些劳动者履行相关的保密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了保密协议没有约定无偿保密怎么办
在保密协议中未设定保密期间,这从法律角度看并不构成违法。若在此情况下双方均无法自行确定合适的保密期间,则可通过补充条款进行规定,然此前提必须是订立的合同具备真实性,且完全反映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尽责地履行保密协议往往意味着协议各方明确承诺对其中一方向其透露的口头或者书面信息保持高度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此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保密协议离职有补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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