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一岁多离婚判给谁,母亲没有工作收入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通常将他们置于母方生活环境之中进行抚育。
然而,若母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那么孩子同样可以跟随父方生活:
第一种情况是母方患有难以治愈且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或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健康问题,这使得孩子与母方共同生活将会面临较高风险和困难;
第二种情况是尽管母方具备抚养能力但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责任,而此时父方提出希望孩子能跟随自己生活的请求;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在母方的监护下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孩子一岁多离婚的话判给谁
在涉及到孩子年龄未满一周岁时离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孩子的监护权通常会授予女方。
然而,如果女方未能履行其作为家长的责任,或者有虐待孩子、患有严重身心疾病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男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直接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同时,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就不满两周岁子女的监护权达成共识,且该决议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法院也将予以尊重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一岁多离婚判给谁,母亲没有工作收入”,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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