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能监听微信语音通话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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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安部门是否有权监听微信通讯需具体分析。公民享有通信信息隐私权,但在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实施技术侦查,包括监听微信等。技术侦查可追踪手机位置、监听通话、拦截信息,且通话和微信内容会被保存在通信服务公司计算机系统中。若微信内容未涉及案件和违法,则不得进行监视、监听、追踪。
公安局能监听微信语音通话吗

一、公安局能监听微信语音通话吗

针对公安部门是否有权监听微信通讯这一问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每位公民都依法享有对自身私人通信信息的隐私保护权,包括不受他人干扰及不被公开披露的权利。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当微信聊天内容涉及重大刑事案件,尤其是与关键性刑事案件调查线索相关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权实施技术侦查措施,包括对该微信号进行监听、控制、复制聊天记录等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技术手段不仅能够追踪手机的实时位置(即使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无法避免被追踪),还可以监听通话内容,甚至拦截微信信息。

在启动技术侦查措施前的一段时间内,所有的通话和微信内容(无论是接收还是发送)均会被保存在为提供通信服务的公司所拥有的计算机系统中。

因此,对于查询短信和通话内容而言,这并非难事。

然而,我们必须强调,若日常微信聊天内容未涉及任何相关案件,且未触犯法律规定,则任何人不得进行监视、监听、追踪等行为。

《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公安局能办取保候审

原则上,可以为您提供关于取保候审相关事宜的协助。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对象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取保候审的请求。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在接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最后,对于决定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需向其本人当面宣布结果,并且要求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明文规定,对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

(2)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能通过取保候审避免其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罪犯;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通过取保候审无法保证其人身安全的,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局能监听微信语音通话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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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手机被监听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
[律师回复] 对于担心手机被监听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微信语音进行监听,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袭击、犯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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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手机被监听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
[律师回复] 对于担心手机被监听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微信语音进行监听,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袭击、犯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担心手机被监听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
[律师回复] 对于担心手机被监听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微信语音进行监听,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袭击、犯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犯罪嫌疑人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罪嫌疑人微信语音会被监听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微信语音进行监听,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袭击、犯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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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第十节技术侦查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第二百五十六条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第二百五十七条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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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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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微信语音聊天算证据吗
离婚微信记录可以打印出做为起诉的证据,但必须要证明感情破裂。否则只是一些聊天记录而对方不同意法院有可能判不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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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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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微信好友语音聊天被别人窃听是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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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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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聊天中,别人把我的语音做成了语音包,相互传递发送,然后嘲笑我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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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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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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