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要我无责免赔合规吗
当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并未承担任何责任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赔偿。
这种情况下,仅限于涉及到该机动车一方责任且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范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才需要依照保险合同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否则,保险车辆无责保险公司自然有权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对方全责能索赔折旧费吗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通常并不包含汽车的折旧费用。
无论车辆是否遭受过交通事故,只要它是被消费者所购买的,那么必定会产生折旧费用,因此,车辆折旧费这部分的支出其实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消耗的,并不完全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产生的。
但是,若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对方有权向您提出合理的交通费用索赔。
倘若对方的车辆为运营车型,且因为此事故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营,那么对方也同样具备索告您承担营运损失的权利。
在面对此类状况时,您可尝试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便可采取法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全责要我无责免赔合规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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