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判定非法同居行为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给出下列指导性原则:
首先,如果在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并未再次缔结婚姻关系,也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却仍然以夫妇的身份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此时,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认定这样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并对此做出相应的解除裁定;
其次,若有未经正式婚姻登记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的男女一方,当他们提出离婚或者结束这段关系的请求时,经过相关部门严格核查,若确定该种行为属非法同居性质的话,那么法院应该依法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宣判。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非法同居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确实存在严重的违法性。
然而,对于那些实施非法同居行为的人来说,他们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种行为无疑是错误的,必须得到纠正和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要如何办
关于离婚诉讼中所牵涉到的财产问题,若存在夫妻双方特殊约定的情况,应依照协商约定来分配财产;
如无特别协议的夫妇,应当自主协商财产的划分方式;
遇到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将交由法院裁决,其审判准则主要围绕如下各项原则进行:
第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二,着重保护子女权益及女方利益;
第三,力求确保生活质量与便利程度不受影响;
第四,不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在共处期间,夫妻一方持有的财产因损耗、损坏或消失而导致另一方无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案件非法同居法律怎样判决”,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