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东西还我吗
在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并不必然能够得到全部的返还。对于那些与案件具备关联性的财物,其将无法获得退还。但若是所涉之物与此案并无关联,那么当事人便可随时向公安部门提交返还请求。公安机关在初步查证确认与案件无关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财物归还给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如有特殊原因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他们亦有权直接找到相关行政人员,并阐明具体情况。无论何种情况下,只要扣押财物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都应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取保候审东西要退还吗
保释候审期结束后,被拘押者的个人财产并不必然归还给其所有。具体情况视物品是否与其涉案行为有所关联而定,若确属案件相关财物,则将不予退还;反之,如与案件并无直接关联,当事人可随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返还请求。若经审查确认该物品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归还至当事人或其亲属手中。若公安机关未能按时履行通知义务,当事人可直接前往相关部门,向工作人员详细阐述情况。只要所扣押之物确实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予以归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东西还我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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