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告人违背了相关法规条款,如未得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县,干扰证人提供证言,损毁、篡改证据资料或者串通口供等行为,司法机构将依法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实施拘留的决策。
再者,若警方发现被告人涉嫌新罪行或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同样有可能对其进行拘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过失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
取保候审这项举措本身并不代表当事人留下了案底记录,然而,若最终裁决确认为有罪,则将伴随着案底一同留下。与此同时,即便当事人并未经过法院宣判最终决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但只要曾经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过,那么拘留证明以及释放证明也会被计入个人档案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此阶段尚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真正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暂时无法对其进行定罪量刑,自然也就不会产生案底记录。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会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不同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相关部门仍需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不得中断。当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时,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时,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需要予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先对其实施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过失取保候审会被拘留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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