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采取保释候审措施的家庭成员而言,他们是否需要返回家中,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此类成员被选定为担保人,则他们可能会面临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状况,例如对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按时提交各项汇报等等。在这种情境之下,家庭成员便有可能不得不滞留在家中或者其他法定场所,以便对被取保候审者的报告进行处理以及参与与其担保人职责相关的活动。
然而,倘若家庭成员仅作为身份证明或联络方式的提供者,并不涉及到实质性的担保责任,那么他们或许无需始终待在家中。具体的情况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机构的要求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的家属可以去哪里
被批准采取保外就医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不会受到过多的限制,然而却必须保证他们在保释期间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诸如要按期向司法机关进行汇报,同时也不能擅自离境等等。作为家属,他们有责任协助监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的家属要回家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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