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浙江省,关于抢夺犯罪的立案准则通常是参照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而确定的。
根据《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劫公众财产且达到一定价值较大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抢夺罪。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以浙江省为例,可能会设定一个特定的金额门槛,一旦超过这个金额,就符合了立案的条件。关于具体的数额,建议您查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检察院近期发布的权威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浙江省抢夺罪数额认定有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作为一种数额犯罪,行为人实施抢夺行为,若所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不能被认定为抢夺罪,也无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责。
具体而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即可视为“数额较大”。
抢夺罪,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趁他人疏于防备之际,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浙江省抢夺罪的最新立案标准如何确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