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挪用资金罪在公诉前将款项全数归还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尚未为司法部门察觉,涉事者能够主动归还款项的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或者是悔过表现,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机会。反之,若挪用行为已被揭露并公开,但涉事者仍能积极主动地归还全部款项,那么这种行为也有可能被视为其对犯罪事实的承认以及对法律责任的承担,进而对量刑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然而,最终是否会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则必须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公司可以参与吗
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借支款项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则主要视乎所涉款项的实际使用情况,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倘若该法定代表人是基于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之便,私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且涉及的金额至少达到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之间者,则可按照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2.若其挪款并非用于合法目的,譬如用于实施违法行为,涉及的资金金额最少也需在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之间,那么此举将需要引起公安机关的关注并展开立案调查,相应的行为人也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私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出借予他人,且涉及的资金金额较大、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涉及的资金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的,均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罪公诉前退还的后果”,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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