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告诉单位
在刑事拘留发生之后,一般情况下,警方并不会主动地向被拘留人员所在的单位进行通报,除非所涉案件属于职务犯罪范畴,或者有必要将该单位纳入案件调查工作中。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个人隐私权益,同时也避免了可能由此产生的负面社会效应。
然而,对于相关亲属而言,他们将会接到关于被拘留者现状的详细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后会见的问题怎么解决
在与辩护律师进行会面之后,便可对案情做出分析,从而判断被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之后,在充分考虑家属的意愿之后,尽全力争取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权利。
值得指出的是,辩护律师享有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见以及通信的特权。同样地,其他辩护人若得到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亦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见及通信。当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文件,向看守所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请求时,看守所应立即予以安排,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告诉单位”,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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