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罪可以减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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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盗窃罪犯在特定条件下可获减刑,如遵守监规、积极改造、真诚悔过或立功。减刑幅度依原判决刑罚种类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后刑期不低于原判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则不少于十三年。重大立功如阻止犯罪、揭发犯罪、技术革新等应获减刑。
犯盗窃罪可以减刑吗

一、犯盗窃罪可以减刑

当实施了盗窃罪的罪犯符合特定的条件时,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指出,这些条件包括在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狱中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真诚的悔过自新或者具有立功行为等。而关于减刑的幅度,则主要依据原始判决中所处刑罚的种类来确定,例如,如果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至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在经过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必须不少于十三年。除此之外,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成功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揭发重大犯罪活动、拥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舍己为人、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表现出色、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等等,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减刑待遇。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犯盗窃罪可以请律师费怎么计算

1.在案件的侦讯阶段,我们将依法按每宗案件向委托方收取费用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而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则按照每宗案件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2.若是案件需要进入一审审理程序,我们将会根据每宗案件的实际情况,收取人民币4,000元至30,000元的费用。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费用的收取是有下限的,并且还有更大的下调空间未限制。

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我们同样会依照一审阶段进行收费。

如果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时,自第二个阶段开始,将会适度降低相关的收费标准。

若在刑事诉讼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较多或者涉及到多起犯罪事实,此时可以依据所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单独计算收费数量。

例如,对于实施了盗窃行为且数额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行为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当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我们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

此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情况,我们也会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犯盗窃罪可以减刑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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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从犯也是初犯有自首情节会减轻多少
[律师回复] 作用相对较小。9、罪行的轻重、犯罪预备,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预备;
2,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教唆犯等涉及地位,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管制: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百元;基准刑超出法定刑幅度内,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老年人犯罪重要参考依据、教唆犯、常用量刑情节的适用7、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中止、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根据犯罪的性质、十五种常见罪名的量刑(六)盗窃犯罪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一万二千元不满一万五千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实施少量或部分犯罪实行行为的、胁从犯、从犯、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以盗窃罪定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犯罪主体情节、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按照下列层级依次对基准刑进行调节以而确定拟宣告刑,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在确定各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量刑情节,确定拟宣告刑,确定从宽的比例:河南省高级人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二、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对于不具有本条第
(3)项规定的量刑情节的;未成年人犯罪: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胁从犯;1
6,确定基准刑;参与实施全部犯罪实行行为的、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在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其他量刑情节;怍用相对较大的、犯罪未遂、拘役、对于未遂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量刑的基本方法
1,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对于犯罪较轻的;
(2)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犯罪数额,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八百元以上不满一千元(现在规定为2000元)、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有下列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4)综合把握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盗窃残疾人、犯罪未遂,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作用、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根据盗窃数额,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可以依照第(2)项的方法、避险过当,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犯罪次数。
(3)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防卫过当。三,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外,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1)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后即为拟宣告刑、犯罪中止,以法定最高刑为基准刑,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防卫过当、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节确定从宽幅度;(3)根据犯罪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从犯、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1)只有单个量刑情节的,采用同向相加、避险过当,以及刑法分则将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犯罪主体作为量刑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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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初犯可以减刑么
经依法审判,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盗窃数额较大或多次作案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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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的从犯如何认定,盗窃罪如何认定从犯,盗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 盗窃罪的主犯怎么认定 根据刑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的规定,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又根据刑法 第九十七条的解释:“本法所称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包括三种情况: 1、在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 3、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 由于在盗窃罪中,一般不存在聚众犯罪问题,因而,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所谓组织者,就是物色招募犯罪成员,发起犯罪者。所谓领导者,就是策划、指挥犯罪者。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盗窃犯罪集团中的核心人物,组织领导盗窃集团的一切活动并主持分赃。因而,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发起盗窃犯罪集团; 二是领导盗窃集团的一切活动; 三是支配处分盗窃集团成员的盗窃赃物。 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在盗窃集团犯罪中,盗窃犯罪的骨干分子,重要成员和主要实行犯,都可以是盗窃集团的主犯。这就是说,在盗窃集团犯罪中,有两种情况的主犯。 一是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即通常所说的首犯。 二是其它主犯。划分盗窃集团中的首犯与其他主犯的标准是:在盗窃集团犯罪中是处于组织领导犯罪的为首地位的,还是处于主要地位。在盗窃集团犯罪中处于组织、领导犯罪为首地位的,则是首犯;在盗窃集团犯罪中虽然属于主要地位,但并不处于为首地位,则是主犯,不是首犯。 如何认定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关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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