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强奸罪一经立案调查,便无法再由受害者自主撤销案件,这主要是由于强奸行为被视为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关乎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及正常秩序。
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否,则属于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然而,如果在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之前,涉事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这无疑会对量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强奸罪立案了可以撤案吗
强奸罪案件作为一类公共诉讼案件,需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因此未经法定程序许可,受害者无法主动撤回诉讼申请。
尽管若受害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事件并非强奸行为,则可能导致审判结果判定被告无罪。
然而在此情况下,我们不能将其视为撤诉,而应理解为对事实真相的进一步澄清和查证。
在公安机关已经启动刑事调查程序后,除非出现嫌疑人死亡、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或者证据不足等特殊情况,否则通常不会撤销案件。
即便受害者提出撤案请求,公安机关亦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因为刑事案件中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不仅仅取决于受害者的意愿,而是由国家公权力所决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奸罪立案了能撤案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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