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归哪里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权力归属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享有此项权利。
具体来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皆可判定是否应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一经作出此类决定后,公安机关将有权负责执行,同时依法对被取保候审者的日常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归哪个机关管
取保候审事宜,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共同负责执行与办理的。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下,上述三大司法机关独立履行职责,根据自身权限范围来决定是否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归哪里执行”,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