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展开分析与探讨。具体阐述如下:
首先,如若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的法定年龄,此时应优先考虑将抚养权赋予母亲。
然而,倘若母亲身处以下任何一种特殊境况之中,那么男方有权向法庭申请直接行使抚养权:
第一点即是,由于患有长时间未能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症,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受到健康威胁;
其次,在具备抚养能力且承担抚养责任的前提下,母亲却未尽到相应义务,而男方又坚决主张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最后,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还有其他因素导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并不适宜。其次,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但尚不足八周岁之时,父母双方应对抚养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如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需交由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状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原则作出裁决。最后,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而言,在处理其抚养问题时,还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提出离婚诉求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有意伤害另一方,则此行为涉及到两个独立且完全无关的司法程序。
然而,即便如此,法院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的决定。
倘若在提出离婚诉求的过程中,受害者遭受无端的恶意伤害、威胁以及家庭暴力等一系列恶劣行径,导致其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那么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法律所赋予他们的基本权益。
对于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二级轻伤的犯罪行为,法院可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而对于造成一级轻伤的犯罪行为,法院可在一年至两年的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伤是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据伤情鉴定而得出的,并非依据常人主观判断。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家庭妇女能不能拿到抚养权”,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