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律作出了如下详尽规定:
首先,对于尚处在哺乳期的胎儿或幼儿,在原则上应被判予其母亲养护,但若有确凿证据证明母亲已经离家出走,或者存在重大疾病以致无法独立照顾自己和孩子,甚至存在吸食毒品等严重违背道德伦理的恶劣行径时,则可能需要重新审视这一判决结果;
其次,待孩子长至两周岁以上后,法院会考虑更为全面地衡量各方因素以决定是否让孩子跟随有利于他们未来健康成长的一方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双方当事人的抚养能力相当,法院往往会偏向将孩子交给女方抚养;
最后,到了孩子年满八岁的时候,法院将会慎重处理此类案件,并征求孩子本人的主观意愿,以便充分尊重其个人选择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父母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他们的孩子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事宜。
这是由于子女并非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之合法受益者,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依法应归属于夫妻双方法律主体,属于夫妇双方应有的法定权益,且夫妇双方均享有同等的处置权限,而子女并不具备此类权力来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