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保险赔付明细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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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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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在交通事故不幸遇难,可获以下赔偿:丧葬费、遗属抚恤金、赡养人生活费等。若逝者曾接受治疗,还可申请医疗、误工、陪护、交通及伙食费用。确保您和家人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交通事故致死保险赔付明细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保险赔付明细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后,您将有权获得以下几项主要赔偿:丧葬费用、遗属抚恤金以及赡养人的基本生活费用等。

同时,若逝者在离世前经历过相应治疗,您还可以申请医疗费用、误工损失、陪护护理费用、必要的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管部门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所需时间的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关于申请事故调解的时间要求,若事故当事人双方自愿共同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以寻求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解决方案,那么他们应当自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此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通常为10个工作日,但如果涉及到死亡事件,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办完遗体安葬手续之日开始计算,而涉及受伤或伤残情况时,则应从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算起,如因事故导致财产损失,也应从定损之日起计算;对于财产损失的调解,其时效则是从赔偿决定下达之日起算,同样为10天。

其次,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生理、心理以及尸体、车速等方面的检验鉴定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验现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指定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的专业鉴定部门进行。

然而,鉴定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除非经过设立该地的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延长,但最长也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

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次日将初步结论书面告知事故当事人,若当事人对于检验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且必须及时将评估结论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最后,如果检验鉴定已完毕且无须进行进一步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死伤者及其家属,要求他们在收到通知后10内办理相应的丧葬事宜。

对于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若在10个工作日内未能找到其亲属认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致死保险赔付明细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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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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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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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公证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保管公证遗嘱或者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也可根据国际惯例保管密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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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二、违章后果: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一年有余,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对于那些车族朋友,也许有时也会违反交规驾驶,那最新超速罚款扣分标准是怎样的呢?
对于车辆行驶中不到10%的超速行为目前,超速罚款扣分标准规定,不罚款但扣分的规则,建议违章以交巡警内网记录为准,实际处罚结果以处罚决定书为准,并且在未经驾驶责任人签字认可,出具处罚决定书之前,是不会产生罚款金额公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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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有关于赡养的问题咨询我,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请问赡养公证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赡养协议公证,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外,还应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一)赡养人必须是被赡养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
  
(三)赡养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协议中不得有处分被赡养人财产或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不尽赡养义务等,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政策的内容;
  
(四)协议监督人应自愿,并有承担监督义务的能力;
  
(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赡养协议,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合法;
  
(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四)协议内容真实、合法,赡养人应尽的义务明确、具体、可行,协议条款完备,文字表述准确;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证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被赡养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由赡养人之间共同签订赡养协议,并参照本细则规定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办理兄、姐与弟、妹之间的扶养协议公证,可参照本细则规定。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你好,我叔叔在上班过程中受了工伤,现在很多年过去了,关于这个问题还在纠结,请问工伤九级鉴定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九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九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的费用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
一、
二、
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
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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