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规定
(1)当行为导致受害者受轻伤时,通常会判处犯罪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2)然而,如果行为致使受害者重伤的话,那么承受的刑期应为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3)更进一步的说,假如这种行为导致了受害者失去生命或是通过极为残忍的手段使其遭受重伤进而产生严重残疾的话,那么犯罪者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惩罚。同样需要注意的是,非法限制他人、使用暴力使他人伤残的行为,将依据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定与惩罚。对于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行为,若致使他人伤残,也需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量刑。
最后,虐待被监管人员,如若致使他们伤残,同样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罪在加重范围内实行惩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故意伤害他人属于刑事案件吗
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中所指的伤害,并不仅仅局限于那些轻微的伤害性质。
通常状况下,对于被害者所遭受的伤害类型究竟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将直接影响到对该案件是否需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是否有资格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规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