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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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面临拆迁时,被征用房屋的价值应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考虑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构造等关键因素。对于室内装修、机器设备、物资搬迁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应先友好协商;若无果,可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在面临拆迁的情况下,被征用房屋的价值应该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全面评估而得出的结果。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用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构造、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各类可能对被征用房屋价值产生影响的关键因素。对于被征用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所需的费用,以及因停产停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等补偿事宜,应由相关的征收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则可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通过专业的评估手段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被征收房屋价格是否都低于同区域新建房屋价格

关于商品房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赔偿比例问题,并无全球统一的固定标准,通常介于1:

1至1:

2范围之内。在房屋拆迁具体操作中,所涉及的赔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赔偿。该项费用主要是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因失去房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以及损耗程度作为衡量依据,按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这个单位一般都不会低于市场交易价格;

2.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以及暂时安置的赔偿费用。

(1)针对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行动,房屋征收机构有责任向被征收人支付与之相应的搬迁费用。若采选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出售后,房屋征收机构也须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顿费或者提供周转过渡用房。

(2)临时安顿补偿费用主要是来补足被拆迁房屋住户因暂时搬离原有居所而需支付的租赁费用以及自行寻找新居住地点所产生的额外支出,其具体补偿额度会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生活水平以及临时居住条件等进行设定,通常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进行按月发放;

3.因为征收房屋而导致的企业生产经营中断以及相关人员失业的损失赔偿。对于因征收房屋给企业带来的生产经营中断损失以及员工失业的损失赔偿,需综合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经营效益状况、暂停营业的时长以及其他相关影响因素加以确定;

4.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资助以及奖励措施,以激励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也可以鼓励他们主动提出一些权益让步,例如自愿迁入城市周边地区或者放弃在拆迁过程中的住房安置保障,从而促进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情政策加以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

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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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面临拆迁时,被征用房屋的价值应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考虑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构造等关键因素。对于室内装修、机器设备、物资搬迁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应先友好协商;若无果,可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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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离婚时房屋的价值是按市场价还是当初购买的价值分割?
[律师回复]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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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面临拆迁时,被征用房屋的价值应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考虑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构造等关键因素。对于室内装修、机器设备、物资搬迁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应先友好协商;若无果,可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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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的价值是按市场价还是当初购买的价值分割?
[律师回复]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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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补偿价值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例如。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法规的规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1,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
房屋建筑面积为什么补偿价值时要计算补偿的价值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例如。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法规的规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1,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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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价值如何确定
房屋的价值由专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了评估后,房屋的业主对于评估的结果不满意,可以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整理了以下被征收房屋价值如何确定相关的内容,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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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离婚后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一、离婚时房产属于谁由于每个家庭对房产的出资形式不同,所以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归属也有不同的判定。具体而言,房屋归属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判定方式:
(一)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
(二)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提讼。在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无法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予以判决,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问题进行处理。
(三)关于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视为子女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当事人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若出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的出资事实时,另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两人达成了出资协议,会依法将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离婚房产的价值如何确定关于房产价值的确定,首先夫妻之间可以交流协商,参照现行的市场标准确定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当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何确定房屋抵押物的价值
[律师回复] 一、如何确定抵押时间如何确定抵押贷款时间长短,就抵押贷款方式而言,传统抵押权在设立时,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确定的,属时点上的贷款债权。最高额抵押担保是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属时期上的贷款债权。怎样确定最高额抵押中“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时间长短。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有的信贷员与客户一约定就是3-4年,似乎一劳永逸,时间的确定根据客户提供的抵押物属性而定。一般而言抵押物系动产,因其价值变化大而宜约定一年;抵押物是不动产,因其价值变动小宜约定二年;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按其价值构成比例加权平均测算,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抵押人一般都是借款,且借款人在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把贷款还清的,因此对一般企业抵押贷款可以使用最高额抵押,就是将抵押人的资产一次性办理抵押,或期限长一点,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确定的抵押资产值签订抵押合同,并以不超过抵押值为尺度,作为借款的最高额抵押贷款限额,在最高额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贷款。 二、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对动产抵押标的物,有的国家法律规定,须转移占有,也有的国家法律规定不转移标的物占有。鉴于我国目前没作明确的法律规定,应从有利于银行贷款安全,又不妨碍客户生产实际而定。象机动车辆等在使用过程中,有报废的可能,宜转移占有,企业生产设备等,若闲置会造成浪费和损失,由不宜转移标的物占有。不动产作抵押,如土地,房屋等除应注意其实际价值,易售性,实用性以及抵押权等问题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完成依法登记过户手续,好能取得所有权。最高额抵押价值的确定适用于传统抵押价值的测定方法,但要注意抵押物的价值一定委托信誉卓著的有权评估机构评估。虽然目前抵押资产评估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但最高额抵押因为约定时间长,金额大,自行测定可能会给信贷资产造成极大的风险,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对评估价值无争议的情况下,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依据抵押值的70%确定最高抵押贷款余额控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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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什么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房屋本身的价值,房屋拆迁应当对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若是依旧不知道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什么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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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屋的价值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一、离婚时房产属于谁由于每个家庭对房产的出资形式不同,所以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归属也有不同的判定。具体而言,房屋归属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判定方式:
(一)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
(二)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提讼。在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无法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予以判决,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问题进行处理。
(三)关于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视为子女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当事人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若出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的出资事实时,另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两人达成了出资协议,会依法将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离婚房产的价值如何确定关于房产价值的确定,首先夫妻之间可以交流协商,参照现行的市场标准确定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当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房屋抵押时间和价值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一、如何确定抵押时间如何确定抵押贷款时间长短,就抵押贷款方式而言,传统抵押权在设立时,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确定的,属时点上的贷款债权。最高额抵押担保是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属时期上的贷款债权。怎样确定最高额抵押中“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时间长短。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有的信贷员与客户一约定就是3-4年,似乎一劳永逸,时间的确定根据客户提供的抵押物属性而定。一般而言抵押物系动产,因其价值变化大而宜约定一年;抵押物是不动产,因其价值变动小宜约定二年;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按其价值构成比例加权平均测算,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抵押人一般都是借款,且借款人在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把贷款还清的,因此对一般企业抵押贷款可以使用最高额抵押,就是将抵押人的资产一次性办理抵押,或期限长一点,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确定的抵押资产值签订抵押合同,并以不超过抵押值为尺度,作为借款的最高额抵押贷款限额,在最高额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贷款。 二、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对动产抵押标的物,有的国家法律规定,须转移占有,也有的国家法律规定不转移标的物占有。鉴于我国目前没作明确的法律规定,应从有利于银行贷款安全,又不妨碍客户生产实际而定。象机动车辆等在使用过程中,有报废的可能,宜转移占有,企业生产设备等,若闲置会造成浪费和损失,由不宜转移标的物占有。不动产作抵押,如土地,房屋等除应注意其实际价值,易售性,实用性以及抵押权等问题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完成依法登记过户手续,好能取得所有权。最高额抵押价值的确定适用于传统抵押价值的测定方法,但要注意抵押物的价值一定委托信誉卓著的有权评估机构评估。虽然目前抵押资产评估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但最高额抵押因为约定时间长,金额大,自行测定可能会给信贷资产造成极大的风险,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对评估价值无争议的情况下,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依据抵押值的70%确定最高抵押贷款余额控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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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价值怎么评估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我们在遇到被征收房屋价值怎么评估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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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屋免征增值税开具什么税率增值税发票
[律师回复] 对于税屋免征增值税开具什么税率增值税发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增值税税率是17。
不含税总金额含税总金额÷1.17。
税额含税总金额÷1.17×0.17。
不含税单价含税总金额÷1.17÷数量。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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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补偿价值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例如。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法规的规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1,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价值?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例如。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法规的规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1,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要缴纳征收增值税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拆迁补偿费属于货币收入,因此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同事税法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谁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需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前,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20]969号“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那么,营改增之后,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缴纳增值税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从上述文件看,大家会发现增值税政策与营业税政策相同点在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都不交税,而财税【】36号文没有对房屋拆迁补偿该不该交增值税予以界定。那么,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杨升军老师8月2日在公众号“中国财税浪子”发表文章认为《关于征收补偿费增值税纳税问题的分析》认为应该缴纳增值税。认为应该缴纳增值税的还有湖北国税与北京国税。湖北国税解答:“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补偿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取得的其他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北京国税解答:“企业的房产被拆迁,获得了另一处的房产补偿和一部分现金补偿,被拆迁企业是不是要把作为补偿的房屋作价加上取得的现金补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来缴纳增值税?被拆迁企业获得的补偿房屋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答: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存在的补偿款,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虽然取得了政府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但这种拆迁补偿款不是随着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售而产生,不能据此认定该公司收取补偿款的行为构成“有偿”,且该公司并未将不动产交付给政府,不构成“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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